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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外的雨還是爭先恐後地墜落著,在空氣中劃出一條又一條的細直線。

雨天。

 

 

好久沒有P.O過閒聊的東西了,現在敲起鍵盤來手指顯得輕快許多。

窗外的雨依舊唏哩嘩啦地下著,而我的鍵盤也一直喀喀地響著,不甘示弱。

 

 

最近,無聊的時候就是打開電腦,連上飛天看看公會的狀況或是登入魔物和怪鳥敘敘舊。

混著混著,直到驚覺時間又往前走了一大步,再打開Word,繼續回到眼花撩亂的文字世界。

一廂情願地創作著,只期盼我竭盡心力去爬過的格子能夠為人帶來力量或感動。

很感謝所有喜歡、收藏、推薦我作品的人,有人這樣子肯定,真的是一件很開心的事。

就這樣,日復一日,過著我平凡的日子。

 

 

不過與其說是平凡,倒不如說是了無新意。

對我這種愛好改變的人來講,這實在是不盡理想。

 

 

「麥當勞吃久了,總得換換肯德基。」聽過陶子晚報裡頭曾經轟動一時的達爾文嗎?這是當時達爾文說過的一句話,主要是用來辯論男人劈腿的合理性、正當性。

當時,那位匿名為達爾文的男士以生活中的食為例,舉證男人之所以劈腿,就和吃東西時的「換換口味!」一樣,純粹是人之常情。

 

 

「拜託!每天吃麵誰受得了?」他應該是這個意思。

可是,還是有每天吃麵的人,也不排除有每天吃麥當勞的人的可能性,只不過是相對少數罷了。

這其實值得省思──「為什麼有人可以做到?」以及「為什麼有人會忍不住跑去肯德基?」這兩個問題。

省思兩個問題,因為你可能是其中的一種人,在這種時候,試著用不同的問題切入同一個狀況,或許會更有效率,也能幫助你在適當的時候換個想法。

很多事情,只要換個方法,往往就會容易許多。

 

 

就和思考上述兩個問題一樣,解答一件事可以用不同的問題點去切入。

放諸在生活中,品嚐一份食物、評判一個人,有時候也是只要轉個角度,就可以海闊天空。

記得,我是說有時候。因為我也不是聖人,還是有一直沒辦法去不喜歡和喜歡的對象。

 

 

或許,在與人的相處中,我們都該具備這樣子的能力。

畢竟,人會改變。

出現了不喜歡的缺點,就試著找找另一個值得喜歡的優點,並且嘗試多將焦點放在優點上。這樣會好過些,或許。

這時候可能有人會問:「找不到怎麼辦?」。

如果真的是這樣,而你的熱忱也支持不下這段關係了。

 

 

那就分手吧!

 

 

對啊,除非對方可以接受你這麼做。或是你真的情非得已,想分卻分不了。

不然,別浪費別人的信任,也不要玷汙自己的名聲。

這就是我不讚同「劈腿」的原因。搞得兩敗俱傷,而自己也一無所獲。

所以,對於這位達爾文的理論,我只覺得他是太無聊了,也丟部分男人的面子。

部分男人,因為支持他的人是例外,而他們可能也是豎起大拇指以這項理論為榮。

 

 

等等,我們為什麼扯到那裡?

不好意思,言歸正傳。請聽敝人再從我枯燥乏味的生活說起。

 

 

盯著銀幕,注視著畫面上少了些新意的視窗,時間還是走著他自己的步調。

太陽與月亮反覆地在空中交接,慢慢地,似乎又有什麼東西辭別了我的生活。

我清楚有樣很重要的東西離開了,卻不知道它究竟是什麼。

 

 

禮拜六的中午,望向教室外,雨沒有停。

可能是禮拜五看完航海王倒頭就睡的關係,今天的我特別有精神。

平常巴不得多賴幾分鐘的午休,現在是一點睡意都沒有。

反觀大部分的人,卻是睡得好沉好沉。

雖然有點不習慣,不過這時候的教室真的很安靜,感覺自己做什麼事都不自在。

想直接放空,讓腦袋休息一下。可是,一想到自己眼神呆滯、一臉茫然嘴巴還半開的癡呆樣,我就想到萬聖節距離現在還有好長一段距離。況且,我不缺糖吃、也沒有過節的特別習慣,自然也就沒必要這樣子嚇人。

那麼,做什麼好呢?這樣癡想也不是辦法,還是先看看書好了。

隨手從抽屜裡抽出了一本「課外閱讀文選(三)」,希望它不會讓我失望。

拭去封面上以灰塵為材質的天然書套,接著是漫無目的的一陣瀏覽。

 

 

「好眼熟,是不是在哪堂課聽過?」看著第四課李密的《陳情表》,我停下了熟練的翻頁動作。

「算了,是文言文。」經過了一番深思,謹慎的我決定繼續往後翻。

雖然這些作品的作者自己好像都有印象,可是標題、內容,就是沒辦法勾起我想與他們的作品有更進一步發展的意願。

「不過,當我想到至親至愛的兒子,將來也會有一雙毛毛腿,和一大堆襪子和褲子,甚至也有香港腳時,覺得相當地寂寞。」這是《紅唇與領帶》裡頭的一段話,作者是周芬伶

看到那一句,我下意識地聯想到我媽,也省思起自己。但是,這畢竟只是這部作品的片段。這樣子斷章取義,我認為還是不理想的做法。

於是,頁數終於換個方向移動了。往前翻個幾頁,以這篇文章的第一個字為起點,我開始試著感受它的力量。

 

 

文字擁有一種力量。無形,卻強大。

 

 

「文字擁有一種力量。無形,卻強大。」這是使我一廂情願往「作家」這個目標走去的信仰。

看過數以萬計、形形色色的文章,從各式小說、散文、童話到政治評論,甚至是國中同學用即時通傳來,檔案名稱為「學校重要資料,爸媽不要看!」的成人小說。無論如何,每次看完我一定會對作者致上敬意,或深或淺。就算,我不知道他是誰。

 

 

一句簡單的話、一段簡單的句子,也許都是由同一種文字構成,卻能夠因為不同的排列、組合,而產生截然不同的意義。可能是闡釋後的不同,也或許是表達上強烈程度的差異。

我們舉例來說明好了!

 

 

首先,從錯別字開始。雖然有時候唸起來似乎沒什麼不一樣,解讀後的意思卻可能是天壤之別。

「一名神色驚恐的男子為了逃避警方的追緝,不擇手段地躲進了狹窄的下水道裡。」這句還說得過去。

「一名神色驚恐的男子為了逃避警方的追緝,不折手斷地躲進了狹窄的下水道裡。」我看不用追了,繼續下去可能會出人命。還是先幫他準備救護車比較實際。

 

 

接著,是標點符號的使用。

「冷清而昏暗的巷弄裡,面對陌生男子的非禮,無力抵抗的女子在拉扯中竭盡所能地嚷著:『不要!停!』。」天啊,妳要撐下去!我馬上幫妳報警!

「冷清而昏暗的巷弄裡,面對陌生男子的非禮,無力抵抗的女子在拉扯中竭盡所能地嚷著:『不要停……』。」對不起,我打擾到你們了。

 

 

所以說,光是文字和標點符號的使用,就是一門很大的學問了。

面對著眼前自己構思良久、反覆修改過無數次的句讀,我還是會思索著「怎樣可以更通順?」、「怎樣可以使我想強調的部分更鮮明?」、「怎樣可以把我想要傳達的感動帶給文章前的所有人?」。

 

 

思索著,該怎麼寫?

 

 

看過周芬伶的《紅唇與領帶》後,一陣甘拜下風的感覺湧上心頭。

想一想,自己已經好久沒有像這樣子「靜」下來感受文字的力量了。

汲汲營營地追求著更高的分數,忙碌地在今天與明天穿梭著。

All Pass,似乎是人生此刻的真諦。

縱然知道自己並不是發自內心的喜歡唸書,還是得繼續埋頭和這些可能一輩子再也用不到的知識「搏鬥」。

 

 

每個人就好像是市面上琳瑯滿目的運動用品,而掛在你身上的學歷代表著你的品牌。

博士、碩士、國立大學變成了知名的運動品牌,似乎只要多套了這個名字,

你的身價就會相對地水漲船高。

然而,偏好名牌是世界上的常態。儘管我們都清楚:「名牌,不一定真的比較好。」

所以,縱使每個人都知道,學歷並不能代表全部的能力、名牌不一定真的比較好穿,卻還是沒有人嘗試去改變什麼。因為,就連政府也是名牌的愛用者。

儘管,政府裡頭形形色色的名牌們早就清楚地證實了──名牌,不一定真的比較好。

 

 

抱歉,又離題了。讓我們再一次回到我的讀後心得吧!

 

 

想一想,發現自己已經好久沒有這樣子專注在每一個字裡行間。

回過頭,我想起自己開始喜歡閱讀、創作的初衷。

想起,自己曾經從文字中感受到的力量。

 

 

沉醉在藤井樹的《寂寞之歌》裡,聽見了屬於創作者的沉重。

Lowes的《原來我不帥》中,發現文字有帶來歡笑的力量。

還有,被九把刀的《殺手.登峰造極的畫》震懾得甘拜下風。

 

 

「如果這是你的夢想,那麼你將來的對手就會是你現在尊崇的那些作家。」咪咪說。聽來沉重,也可怕。

 

 

沒關係,就抱著餓死的決心繼續走吧!

儘管餓死在夢想裡,聽起來真的很淒涼。

我還是會努力的!

 

 

街友聯盟,我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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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外話,今天去買點數抽到了這個。

 

 


雖然看起來有點陰而且還會像這樣說話,不過好像和我滿搭的。

原本在打開之前就是希望能抽到放別針或迴紋針的,不過沒想到是野口。

這樣也好,至少原本一直沒地方放的別針不用再待在暫時收容所與棉花棒一起相處了。

野口同學,請多指教。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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