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首先,我想說話。

  這是一篇發洩文,而發洩的主要對象是「事」而不是任何人。所以在接下來的字裡行間占大多數的將會是主觀的自我意識,而非以往婉轉甚至阿諛的字句。


  想繼續看下去的人,如果你們看到自己不能接受的部分,就麻煩你們關掉這個令你們厭惡的視窗。請不要試著去強迫自己接受什麼,因為這篇文章的存在本來就不是為了使現況有所改變,我自己很清楚──要使時勢有所改變並不是這麼輕而易舉的事,只靠幾百、幾千個中文字就可以解決的。看過這篇文章的人,也請你們不要在這篇文章底下留言,我已經厭惡唇槍舌戰的紛擾了。


  最後,請不要試圖說服我什麼。雖然我們的想法會不相同,但這是出自於我個人的立場,我就是這麼認為。


  這件事情就是這麼主觀。人,就是這麼自私。


  如果今天陳述一件事實因為一些個人的成見而變成罪過的話,那麼是不是所有的正義和真理都可以被世界捨棄了?是不是所有的罪名都可以交給人民投票?是不是只要半數以上的公民同意這個人有罪,這個人就有罪?


「今天要交罰寫阿!」
「對阿,你不知道?」
「老師,罰寫沒交會怎麼樣嗎?」
「你沒寫噢?導師會記警告欸!」
「噢!還好,我不用寫。」
「臭屁!跩、跩、跩,囂張個什麼勁阿?討厭你這種囂張的人很久了啦!在那裏叫是要叫給誰聽阿?怎麼,這就是大家的心聲啦!」


  在當下,我很清楚的了解到了冷靜行事的重要性。我想,如果今天不是在上課中、如果今天不是在學校裡、如果今天我不是以一個學生的身分坐在這個教室裡,我可能會做出很多自己從未意識到的事情。這樣偏激的說法看在一些無關緊要的人眼裡或許會被稱上是一個笑話。但我還是得說:「對這件事情,我很認真。」在那當下,你可能替許多不曾發聲的人們逞了這犀利的一時之快。但別忘了,你也同時欠下了許多交代。


  我知道有交罰寫這件事情,甚至我可以很清楚地告訴你:「它的寫法是題二答二。」但是我總沒有義務連交罰寫的日期都一五一十的交代出來吧?難道一個不需要交罰寫的人會有義務要記住交罰寫的日期嗎?或許吧!倘若我今天是小老師、老師的話,那麼記住這些事情可能就和我脫離不了關係。


  但是,對不起。我只是一個和這件事情不相干的人,所以我並沒有去記住這件事。我只是幾百個違規停車裡頭那幾個比較幸運而逃過一劫的小民。自然而然地,我也就不需要去記住罰單的逾期時刻。


  那麼,請你告訴我。「我虧欠了你什麼嗎?」


  還是你要拿眾人之名作為藉口呢?你也認為在正義、公理與多數暴力之間,那格填空應該被填上的是等號嗎?


  如果今天陳述一件事實可以因為一些個人的成見而變成罪過的話,那麼是不是所有的正義和真理都可以被世界捨棄了?是不是所有的罪名都可以交給人民投票?是不是只要半數以上的公民同意這個人有罪,這個人就有罪?那麼,是不是過半數人同意了這個人的死亡,這個人就得付出生命?


  請你回答我。「這就是你那一時之快背後所謂的正義嗎?」


  這一切不應該是如此的。就連這個班上部分人的價值觀也是。我可以很坦誠地告訴你,我很厭惡你們這種活在做作、自以為之中的人。你們這些什麼都沒有付出過的人,有什麼資格把夢想掛在嘴邊炫耀?你們到底有沒有注意過自己那張在課堂上口沫橫飛的嘴臉、省思過自己打亂了多少人的上課興致?自得意滿的你們是否曾經檢討過自己,你在玩日愒歲的同時抹殺了多少人對課業的熱忱?


  如果你的既定的回答也是:「又沒什麼人在聽。」那麼請你先讓你那張不曾在課堂上因任何事物而有所停留的嘴巴休息一會兒,也請你將這句話好好地收回自己的腦袋裡。


  就是因為有你們這種自以為是的人,才會有罰寫這種悲慘的存在。帶來罰寫的你們,又憑什麼在那大聲嚷著罰寫的多寡呢?難道那些認真為課業付出的人就應該為你們的自我意識付出代價嗎?


  自私的你們,什麼時候才能夠撥一點心思在別人身上呢?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群英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