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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期末了,我只能說自己罪有應得。
沒有付出,是不應該無故得到回報。


捫心自問,其實自己沒有抱怨老師的資格。


我知道,自己並沒有很認真。
應對課業的態度甚至連幾分積極都沒有。


成績差了,除了自己沒有認真念書,我真的想不出其它的原因。


有時候,看著別人在背地裡對某些老師教學方式的批判,我不禁質疑,當他們紛紛將課業成績的責任從自己肩膀上卸下的同時,是否已經先經過一定程度的自省。


如果是,那麼,自己應該付出的努力真的只要這樣子就足夠了嗎?
如果不是,那麼,不就等於是不分是非的塞責嗎?


一個學期過了。
我看清了很多,也重新明白了很多。


關於人,也關於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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